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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18 07:02:28

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

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9月12日在规

定媒介发布了《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

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疫苗生物ETF”或“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疫苗生物ETF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博时中

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决定书【2024】121号)同意。现将疫苗生物ETF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ETF

基金代码 561710

场内简称 疫苗

扩位简称 疫苗生物ETF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8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 2022年11月25日

终止上市日 2024年9月20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2024年7月19日日终,本基金已经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基金

管理人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2024年7月25日

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7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2024

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6日。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7月20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证疫苗

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于2024

年8月30日发布了《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于2024年9月3日发布了《关于博时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于2024年9月11日发放清算资金。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已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日为2024

年9月20日。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

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