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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24-09-23 07:29:5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于2024年7月18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

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

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议案于2024年8月20

日获得通过。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的《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终止基金合同的

公告》,2024年8月21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8月22日起,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3日

发布的《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

公告》,本基金于2024年8月28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0日期间

对本基金进行了财产清算,本基金清算报告已于2024年9月19日在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首次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8,244,496.11元,需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发放本次清算资金,本次剩余财产分配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9月24

日,本次剩余财产分配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9月25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实际收到清算资金的时间、流程、规则等应遵循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由于本

基金截至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年9月11日)持有未变现资产—终止

上市股票,本基金将进行二次清算。待终止上市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并全部变现后本基金将进行二次财产分配。

本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