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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成景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9-25 07:10:49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对大成景乐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类别、更新基金托管人

基本信息,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

如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份额类别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将分别设置对应

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

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分别为008688和

008689。另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22247。

D类基金份额申购首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增设D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1)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相

同。

(2)申购费:

申购金额(M,元)

M<100万

100万≤M<300万

300万≤M<500万

M≥500万

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0.80%

0.50%

0.20%

1000元/笔

(3)赎回费

持有时间(T)

T〈7日

T≥7日

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1.50%

0

针对投资者赎回持有的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将100%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

(4)销售服务费: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5)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

构。具体代销机构名单以届时管理人公告为准。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大成景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托管

人基本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成景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大成景乐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

应修改了《大成景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

议》”)的相关条款。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修改为: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

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D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

单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三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转换。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停止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销售、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规则,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和赎回的

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第2条修改为: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和赎回的

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第4条修改为:

“4、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二、基金托管

人简况”中法定代表人修改为

“法定代表人:廖林”

5、《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3条修改为: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

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

则”的第4条修改为: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

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

1、《托管协议》“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中“(二)基金托管人”中法定

代表人修改为:

“法定代表人:廖林”

2、《托管协议》“九、基金收益分配”中“(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第4

条修改为: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

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中“(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修

改为: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

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

修订。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的有关事项

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d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或相关销

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