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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

2024-10-22 07:09:49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李沁女士因休产假于2024年

10月21日起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无法正常履行基金经理相关职责。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决定,在李沁女士休假期间,其参与管理的鹏扬聚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杨爱斌先生单独管理。

李沁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