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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4-10-25 07:54: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汇添富季季红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现将汇添富

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

召开了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投票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00 止。本

次大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30 进行了计票,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

的两名监票人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

果进行了公证。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共计 28,949,335.65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45,208,178.48 份的 64.03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28,949,335.65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

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

额总数的 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关于终止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

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及律师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

起生效。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备案。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表决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本

基金已于计票日(即 2024 年 10 月 24 日)当日开市起停牌,且不再复牌,本基

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安排 6 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供投资者赎回,

即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止,在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

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不可办理申购业务。根据《关于终止汇添富季季红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于在

前述选择期期间赎回的投资者,赎回费率按照《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本基金自选择期届满后的下一日起(即 2024 年 11 月 2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等

业务的申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组织本基金财

产清算,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基金终止上市等业务,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季季红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季季红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季季红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