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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4〕144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24年11月5日正式成立运作。自2024
年11月18日起,广发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广发中证A5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更好地服务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并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
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13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
基础上增设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的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022971),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详
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Y 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不得对
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基金Y类
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
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
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2
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
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投资
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
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
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比例限制,可与本基金其他基金份额不同。
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3.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0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8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以豁免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
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Y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
N≥7 天 0
3
(3)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其他基金份额相同。管理费年
费率为 0.15%,托管费年费率为 0.05%。基金费用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等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4.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收益分配方式
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A类、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
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若A类、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认
其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7.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一份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Y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8.Y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3-2622 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基
金 Y 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基金的投资咨询及
投诉等。
4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
意。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 Y 类基金份额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
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
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外,基金管理人相应修
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5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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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发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内容
修改后条款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
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
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人养
老金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十、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安排还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
第二部分
释义
……
……
56、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
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
16、《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指中国证
监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颁布实施的《个人
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
理暂行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新增,序号依次调整)
……
57、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
分为 A 类、C 类和 Y 类三种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 A 类、Y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7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十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
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
十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C 类和
Y 类三种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 A 类、
Y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不计提销
售服务费;在投资者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
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C 类基
金份额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售,
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Y 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式为:
……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
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本
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能存
在不同。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的
时间,与 A 类、C 类基金份额存在不同,
具体开始办理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
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且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本基金可对处于个人养老金领取期的投资
者持有的 Y 类基金份额开通“金额赎回”,
具体办理方式详见相关公告;
8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
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
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
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
5、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以下序号对
应调整)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5、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
比例限制,可与其他类别基金份额不同。
(新增,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 A 类、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
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6、本基金 A 类、Y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
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
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
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
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本基金可
以豁免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 Y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
9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或基
金中的某一类别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之间的转换业
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
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
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
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
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
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
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
10、若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本基金 Y 类基金
份额将暂停办理申购业务。(新增,以下序
号对应调整)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或基
金中的某一类别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之间的转换业
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
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
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条件具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可以申
请转换为 Y 类基金份额;但 Y 类基金份额
不能转换为 A 类、C 类基金份额。(新增)
……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本
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应当通过份
额赎回的方式办理,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
另有规定的除外;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
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
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
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
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
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
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10
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
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
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
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
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
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
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
金份额与 Y 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
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
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
所不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
额之间由于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
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3、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
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
额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
再投资;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
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
同》《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
定。相关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方式、登载媒
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
其最新规定。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
同》《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个人养老金
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对
信息披露的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
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1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七)临时报告
……
……
(七)临时报告
……
26、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的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新增,以下序号对
应调整)
第二十四部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同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