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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5-01-16 07:05:06

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3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算情况5

五、备查文件8

重要提示

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25日证监许可[2015]274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12月10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4年12月3日获得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以2024年12月5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12月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新趋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231

各份额类别简称及基金交易代码 华夏新趋势混合A 华夏新趋势混合C

002231 0022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25日证监许可[2015]274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12月10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4年12月3日获得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以2024年12月5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12月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4年12月5日

资产:

货币资金 539,881.30

结算备付金 140,947.81

存出保证金 1,742.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7,119.27

其中:股票投资 154,979.0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02,140.2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039,691.36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5,187.16

应付管理人报酬 81.42

应付托管费 13.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0.45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9,237.44

负债合计 34,520.04

净资产: -

实收基金 778,170.84

未分配利润 227,000.48

净资产合计 1,005,171.3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39,691.36

注:①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5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92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83元,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778,170.8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751,871.64份,C类基金份额26,299.20份)。

②本基金截至最后运作日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自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组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5年1月7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尚未收回的结算备付金及应计利息、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利息、银行存款应计利息进行垫付,该垫付资金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39,881.30元,其中包含应计活期存款利息564.05元,该利息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26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及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140,947.81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26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1,742.98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26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股票投资为人民币154,979.00元,已于2024年12月9日处置变现,处置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156,685.45元,已于2024年12月10日划至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债券投资为人民币202,140.27元,已于2024年12月9日处置变现,处置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202,143.12元,已于2024年12月10日划至托管账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5,187.16元,该款项至2024年12月9日已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81.42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10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3.57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10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0.45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10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9,237.44元,均为应付交易费用,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26日支付。

(四)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4年12月6日至

2025年1月7日止

清算报告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338.42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注2) 1,604.56

3、交易性债券利息收入(注3) 34.85

4、股利收入(注4) -19.13

清算收入小计 1,958.70

二、清算费用

1、其他费用(注5) 20.00

清算费用小计 20.00

三、清算净收益 1,938.70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止清算报告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股票、债券成交金额减去卖出股票、债券最后运作日的股票、债券估值总额及卖出股票、债券产生的交易费用后的差额。

注3:交易性债券利息收入系清算期间持有的债券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4:股利收入系因红利补税冲减的股利收入金额。

注5:其他费用系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已于2024年12月25日全部支付。

(五)截至本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12月5日基金净资产 1,005,171.32

减:最后运作日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申请对应赎回款 31,353.11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1,938.70

二、2025年1月7日基金净资产 975,756.91

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5年1月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975,756.91元。自清算报告期结束日次日(2025年1月8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