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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低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2-11 11:03:41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进一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

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

有关规定,经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的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2月12日起,调低本

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一、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调整方案

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50%/年调低为1.20%/年,托管费率由0.25%/年调

低为0.20%/年。

二、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修订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修订。

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下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发生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的,进入清算程序前计提的最后一笔日管理费,按照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双倍计提,用来弥补基金合同生效日没有计提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下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发生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的,进入清算程序前计提的最后一笔日托管费,按照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双倍计提,用来弥补基金合同生效日没有计提的托管费。”

现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下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发生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的,进入清算程序前计提的最后一笔日管理费,按照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双倍计提,用来弥补基金合同生效日没有计提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下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

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发生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的,进入清算程序前计提的最后一笔日托管费,按照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双倍计提,用来弥补基金合同生效日没有计提的托管费。”

三、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5年2月12日生效。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于本

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rt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管理人将更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

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