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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5-02-11 15:00:34

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

2025年2月10日在《证券时报》、本公司网站(www.mingyafunds.com.cn)及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

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17:

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自贸区前湾一路前海嘉里中心 T1 栋 18 楼

03B、04

联系人:欧璇

联系电话:1880175895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2月14日,即2025年2月14日下午交易时

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

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

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ingyafunds.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

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

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

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

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

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投资

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

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25年2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

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第一条第3项所

述的寄达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参与本次大会,可以授权委托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等代理人参

与大会并通过纸质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

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

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

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

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

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

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

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

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

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

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

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如果代理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销售机构,前述代理人将在

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包括提供代

理人有关证明文件)。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

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6、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又存在有效纸面授权的,以其

送达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多次以有效书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书面授权为

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纸面授权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

处理:若多次授权的授权表示一致的,按照该相同的授权表示为准;若多次授权

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

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授权无效,不计入

有效票。

(3)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

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

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表决截止日

期(即2025年3月10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

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

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

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又存在有效纸面授权的,以其送达

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3)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

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

“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

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

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或同时进行纸质投票的,如各表决票表

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

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

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

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指

定联系地址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

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审议事项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

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

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修改

后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另行公告。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有效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

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

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重新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

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

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

联系人:彭志许

联系电话:0755-25551435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十、重要提示

1、关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请见附件一。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

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

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785-795】咨询。

4、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就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11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明亚价值

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相

关安排。

同时,为实施持续运作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

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

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10日

附件二: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名称:

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对每一项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

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如表决票上的表

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

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

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

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

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ingyafunds.com)下

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2年6月13日的以通讯

方式召开的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

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会议计票结束之日止。若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集审议相

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有新的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本授权不

得转授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

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

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

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

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