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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2-25 11:06:51

民生加银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2月20日

送出日期:2025年2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稳健配置6个月混合型FOF 基金代码 011580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6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经理 孔思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9月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4月18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经济运行中,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周期循环、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因素会给不同资产、行业带来不同投资机会。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有效的动态资产配置策略,发掘不同时期不同资产类别、行业的投资机会和超额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5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 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利率以及各行业等方面的深入、系统、科学的研究,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充足流动性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力求最大限度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力争获取持续稳定的收益。具体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基金份额增设当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 0.6% -

1,000,000≤M<2,000,000 0.4% -

2,000,000≤M<5,000,000 0.2% -

M≥5,000,000 1,000.0元/笔 -

赎回费 N≥0日 0.0%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

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6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赎回费为0。

注:上述表格中的申购费率适用投资本基金的非养老金客户。对于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中心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但对于上述表格中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养老金客户则按上

述表格中的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38,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

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76%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具有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

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本基金设置了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只能在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

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才能提出赎回申请,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3、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风险

4、赎回资金到账时间、估值、净值披露时间较晚的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6、港股通投资风险

7、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部分。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