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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5-03-14 07:14:5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

2025年2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17:00止。2025年3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

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2月14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

总份额为53,067,220.98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8,122,933.96份,占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71.84%,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

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和《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

运作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8,122,933.96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

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

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基金

法》和《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25年3月13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

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3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3月

13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即基金管理人持续

运作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

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0642,场内简称:鹏华增瑞LOF)已于

2025年3月1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将自2025年3月14日上午10:30起复牌。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