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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安裕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5-03-15 07:14:56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君安安裕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君安安裕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842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9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泰君安

安裕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泰君安安裕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3月1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018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99,206,614.1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5年第一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

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3月17日

除息日 2025年3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3月1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5年3月17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

份额将于2025年3月1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3月19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

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3月19日自托管账户划出。

31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

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 起满 11 年

的期间。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

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自然日(含)。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

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自然日(含),依此类推。 本基金在

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

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1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

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

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

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最后一次生效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

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

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持有的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请投资者到各销售机构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

方式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相应的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

续。

(5)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zg.com。

2)拨打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1。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

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