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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深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3-18 07:05:24

华宝深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03月17日

送出日期:2025年03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宝深证100指数

基金简称基金主代码023555

发起

华宝深证100指数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3556

发起C

华宝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及上市时间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蒋俊阳

证券从业日期2009年07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

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

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

投资范围

股(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

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银

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

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深证100指数。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本基金力争

主要投资策略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

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

风险收益特征

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及区域配置图表

(三)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N<7日1.50%

赎回费

7日≤N 0.00%

本基金份额类别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15%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2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公证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及维护费

用、因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而产

生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

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

然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

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

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收益率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深证100指数,但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所以,标的指数

的收益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收益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可能使得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

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

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

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目标指数收益

率,产生跟踪误差;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

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为应对日常赎回保留的少量现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

与跟踪误差;

6)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

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

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

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跟踪误差反映的是投资组合与跟踪基准之间

的偏离程度,是控制投资组合与基准之间相对风险的重要指标,跟踪误差的大小是衡量指数

化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

股停牌时可能面临风险,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

大。

(7)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股指期货展期时的

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

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8)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

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9)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价格波动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10)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

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

金的风险。

(11)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

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

(12)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13)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

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人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

险、通货膨胀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

3、本基金还将面临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

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

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

-5588、400-820-5050]

《华宝深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深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宝深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