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关于旗下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3-31 20:52:44

关于旗下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中信保诚

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对旗下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并对基金合同和

《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D类基金份额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本基金新增 D 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代码:

023689)。D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

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

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收取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将分

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一)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用

1、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设置如下:

申购金额(M)

M〈50万

50万≤M〈200万

200万≤M〈500万

M≥500万

申购费率

0.80%

0.50%

0.30%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

所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费率设置如下:

持续持有期(Y)

Y〈7天

Y≥7天

赎回费率

1.50%

0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用。

(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一致。

(三)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二、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

申购、赎回、转换本基金的资金清算时间由“T+2日”修改为“约定的清算交收日”,具体修

订内容见附件。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

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

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

信息,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信息,并据此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

作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

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的

基本情况

第六部分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修改前内容

51、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或简称“A类份额”

六、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赎回

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C两

类。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在投资者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并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

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

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

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变更收费方式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

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本基

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由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

份额和C类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修改后内容

51、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或简称“A类份额”、“D类份额”

六、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赎回费用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C、D三类。在投

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

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

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

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

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基金份

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

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

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

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

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收取申

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费

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A类份额、C类份额和D类份额的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

同当事人及权利义

第十四部分 基金

资产估值

第十四部分 基金

资产估值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费用与税收

第十六部分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八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

第十九部分 基金

合同的变更、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

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

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临时报告

15、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

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6号

19层

法定代表人:涂一锴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

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将导

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临时报告

15、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

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内容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

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649788

传真:021-50120888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修改后内容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6

号19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649788

传真:021-50120888

法定代表人:涂一锴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层、32-42层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 一 条 基 金

托管协议当事

第 三 条 基 金

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查

第 七 条 交 易

及清算交收安

第 八 条 基 金

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计核算

第 九 条 基 金

收益分配

第 十 一 条 基

金费用

第 十 六 条 基

金托管协议的

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清

1.1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

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1.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3.2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的

有关措施:

3.2.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7.4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

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7.4.3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

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

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

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在T+2

日15:00之前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

金,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如果当

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在T+2日中午12:00前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

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

因基金托管专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

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8.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8.1.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

的净资产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8.1.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

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

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

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以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

的核对同时进行。

9.3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11.3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

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

16.2基金财产的清算

16.2.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

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

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1.1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6

号19层

法定代表人:涂一锴

1.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3.2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监督和核

查的有关措施:

3.2.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

7.4 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

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7.4.3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

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

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

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

收额。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在

约定的清算交收日 15:00 之前查收资金是否到

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

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在约定

的清算交收日中午12:00前进行划付。对于未准

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

人划付。因基金托管专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

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

8.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8.1.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负债后的净资产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金

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8.1.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月末、年中和

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9.3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

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11.3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

计提方法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为0.1%。

16.2基金财产的清算

16.2.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