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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04-08 07:31:21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兴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将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并对《基金合

同》、《兴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

改。自2025年4月4日起,本公司旗下兴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更新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更新兴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信息。

变更前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授权代表人:凌如水

成立时间:1988年8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8】

38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6420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643号

联系人:张贞妮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变更后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成立时间:1999年8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77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7,629,708,696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1号

2、本公司将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将按规定更新《兴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根据上述变更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4月4日起生效。

3、上述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投资

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