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5 年 04 月 07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4 月 17 日
一、基金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3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10 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24,685,802.24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辅助投资
于精选的股票,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种投资工具进行合
理的配置。在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方面,力求将信用风险降
到最低,并在良好控制利率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基础上为投
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
币)收益率×5%+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80%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
合 A
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
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351 009352
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
份额总额
23,075,346.40 1,610,455.84
2. 基金运作情况
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9 号文《关于准予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首次募集期间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5 日,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752,375,301.1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088,264.35 份基金份额,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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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487 号验资报告。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下同))、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
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0%
(其中港股通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
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收益率×5%+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80%。
(二)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截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日终,本基金已
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
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自 2025 年 3 月 22 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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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三)最后运作日及清算期间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03 月 21 日,清算期为 2025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7 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
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
较高者。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三、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03 月 2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5 年 03 月 21 日(基金最后运作
日)
货币资金 29,786,061.09
结算备付金 100,494.44
存出保证金 8,966.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其中:股票投资 0.00
基金投资 0.00
债券投资 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0.00
贵金属投资 0.00
其他投资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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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投资 0.00
其中:债券投资 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0.00
其他投资 0.00
应收清算款 0.00
应收股利 0.00
应收申购款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其他资产 0.00
资产总计 29,895,522.04
负债和净资产 本期末 2025 年 03 月 21 日(基金最后运作
日)
短期借款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应付清算款 0.00
应付赎回款 2,018,843.7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174.57
应付托管费 4,434.92
应付销售服务费 838.57
应付投资顾问费 0.00
应交税费 1,223.84
应付利润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其他负债 59,437.09
负债合计 2,106,952.69
实收基金 24,685,802.24
其他综合收益 0.00
未分配利润 3,102,767.11
净资产合计 27,788,569.3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9,895,522.04
注:1.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03 月 21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24,685,802.24 份,
其中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总额为 23,075,346.40 份,
基金份额净值 1.1278 元;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总额为
1,610,455.84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957 元。
四、清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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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5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7 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按照法律法规及《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其中包括:
律师费 9,000 元,审计费 4,300 元。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100,494.44 元,结算保证金为 8,966.51 元,该款项
将按照结算规则,逐步划回托管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均已完成资产
变现。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 22,174.57 元,应付托管费为 4,434.92 元,应付销
售服务费为 838.57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 1,223.84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银行间相关交易费用合计为 9,772.50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支付,银行间销户工作已经处理完毕。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券商佣金为 5,764.59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为 12,5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为 19,300 元,其中待支付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 15,000
元。该款项预计在未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律师费为 9,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支付。
(四)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报告期间:2025/03/22 至 2025/04/07
一、营业总收入 9,0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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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收入 9,092.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092.3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
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二、营业总支出 -3,100.00
1.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3,1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192.3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192.3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192.34
(五)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03 月 21 日基金净
资产
27,788,56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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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12,192.34
减:赎回金额(含费用) 2,018,437.46
二、2025 年 04 月 07 日基金净资产 25,782,324.23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 2025 年 04 月 07 日,本基金剩
余财产为 25,782,324.23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5 年 04 月 08 日至清算款项支付
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
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
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
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
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分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1 日(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南方誉丰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 04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