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众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众泰纯债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4月23日
送出日期:2025年4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安众泰纯债基金代码023468
下属基金简称华安众泰纯债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23468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李振宇
证券从业日期2012年7月2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
投资目标
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各类债
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投资范围债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比例的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
2、利率类品种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3、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50万元0.3%-非养老金客户
50万元≤M<500万元0.1%-非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M≥500万元-每笔1000元非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
--每笔500元
(直销)
M<50万元0.3%-非养老金客户
50万元≤M<500万元0.1%-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M≥500万元-每笔1000元非养老金客户
(前收费)
养老金客户
--每笔500元
(直销)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25%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8%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
其他费用
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1、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2、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
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资产配置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
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如果债券
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投资者面临无法获得收益甚至可能发生较大亏损的风
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
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