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
规定,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
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混合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混合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029
嘉实鑫泰一年持有混合 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03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9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
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同时,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
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
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
清算。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
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结算保证金相关规定等客观因素,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
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
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
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本类别基金份额的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
分配权。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规定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10、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年限。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
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或登录网
站 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