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金惠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金惠鑫短债
基金主代码006734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金惠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国金惠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调整相关业务的起始日
及原因说明
调整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
定额投资,下同)投资者类型
对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分别调整
调整大额申购投资渠道对代销渠道进行调整
调整大额申购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
调整大额申购的原因说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称
国金惠鑫短债A 国金惠鑫短债C 国金惠鑫短债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码
006734 006735 009603
该分级基金是否调整大
额申购
是是是
对代销渠道所有投资者
该分级基金调整后的限
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注:1、自2025年4月29日起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国金惠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国金惠鑫短债”)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申购投资限额设置为:
(1)对本基金的代销渠道的所有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申购投资限额设置为:国金惠鑫短债A、国金惠鑫短债C及国金惠鑫短债E的代销渠道所有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200万元,如超过2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2)自2025年5月6日(含)起,本基金代销渠道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大额申购限额将恢复为:国金惠鑫短债A的代销渠道所有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如超过1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鑫短债C和国金惠鑫短债E的代销渠道所有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如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对本基金的直销渠道的所有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申购投资限额保持不变。(本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公告,自2025年4月15日起,国金惠鑫短债A直销渠道的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如超过1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鑫短债E直销渠道的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如超过6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本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1日起,国金惠鑫短债C直销渠道的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如超过6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3、设置代销渠道的投资者申购金额限制业务实施期间,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同样适用以上投资限额。
4、投资者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5、在设置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业务实施期间,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其它业务仍照常办理。
6、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标准,届时详见相关公告。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0-2000-18,或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g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