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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根安享回报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5-04-30 07:1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摩根安享回报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摩根安享回报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摩根安享回报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摩根安享回报一年持有期债券

  基金代码:01047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对于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该笔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T+1日确认)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2月8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摩根安享回报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的“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约定:

  “…

  3、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截至2025年4月29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1、2025年4月29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3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申请,且不再计提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本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结算保证金相关规定等客观因素,清算期限可相应延长。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am.jpmorg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