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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5-05-24 07:01:07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

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022650

契约型开放式

2025年05月20日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天治中债0-3年政

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

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5年05月26日

2025年05月26日

2025年05月26日

2025年05月26日

2025年05月26日

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A

022650

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C

022651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5年5月26日起(含当

日)进入开放期,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

购费);投资者追加申购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投资者通过网

上直销交易平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

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

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

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以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限制、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

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

模予以控制。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A申购金额(M)

M〈100万

100万≤M〈300万

300万≤M〈500万

500万≤M

申购费率

0.50%

0.30%

0.15%

1000.00元/笔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笔A类基金份额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

确定每笔A类基金份额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基金

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

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

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A持有期限(N)

N〈7天

7天≤N

赎回费率

1.50%

0.00%

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C持有期限(N)

N〈7天

7天≤N

赎回费率

1.50%

0.00%

1、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计算,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

认之日开始计算。

2、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

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

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

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

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

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

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

递减。

4、具体转换业务规则、程序和数额限制,以及转换费率水平、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和举例请参见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列示的相关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转换费用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

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与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

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也一般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

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

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

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

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

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

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1-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西岸智塔东塔19楼

法定代表人:柴晓秀

电话:021-60374900

传真:021-60374934

联系人:韩涵

客服电话: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用)、021-60374800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

电子直销: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E天网”

网址: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etrading/etrading.jsp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 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电话:021-62677777

联系人:蔡宣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591-38507679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3)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6、128号7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6层)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6、128号7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6层)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电话:021-68889082

联系人:郑经枢

网址:www.weonefunds.com

(4)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远洋锐中心1号楼3层30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远洋锐中心1号楼3层309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联系人:程义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王珺

电话:0571- 26888888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何倩

客服电话:4000 766 123

网址:www.fund123.cn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

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

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天治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治中债0-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