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南方瑞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5
年5月23日证监许可[2025]1100号文注册。
2、南方瑞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
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以
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
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
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的《南方瑞享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瑞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
管理人在规定网站上列明。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
场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基金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
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股票,将承担投资港股通股
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
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
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
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
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
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
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证金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
的波动性。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
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存托凭证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
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
的风险。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是否采用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
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
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无
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
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
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
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3)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有关管理费机制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
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的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
类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
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
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瑞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瑞享混合A,基金代码:
024462;C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瑞享混合C,基金代码:024463)。
2、基金类型
混合型。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
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
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0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发售。
2、基金费率
(1)对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认
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200万 0.8%
200万≤M<500万 0.5%
M≥500万 1000元/笔
(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费率为零。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0.6%。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
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
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对应认
购费率为1.2%,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
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
入基金财产。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等);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等);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签名;
(4)投资者适当性调查评估资料;
(5)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
“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
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
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
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4)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
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一)直销网点: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
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金融许可证或等效资质证明、业务许可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法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等);
(5)加盖预留印鉴(公章、法人私章、经办人签字,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
授权委托书)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指定交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请表》复印件;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本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8)《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三份;
(9)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章节复印件;
(10)加盖公章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
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
(11)若为普通投资者,需提供《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普通投资者风
险承诺函》各一份,并加盖相应印鉴;
(12)《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或《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一份,加盖相应
印鉴;
(13)若为非金融机构及财务公司,需提供《(CRS)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和
《(CRS)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各一份,加盖印鉴。
(14)以产品名义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相应产品成立的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
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大额支付行号:102584002049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人寄送确认书。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
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
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的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400889889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高婷
2、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F、11F、14F法定代表人:陶怡联系人:程艳
电话:(021) 6807 7516传真:(021) 6859 6916客服电话:400-700-9665网址:www.ehowbuy.com
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网址: www.fund123.cn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其实联系人:潘世友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网址:www.1234567.com.cn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法定代表人:吴强联系人:吴强电话:0571-88911818传真:0571-86800423客服电话:952555网址:www.5ifund.com
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法定代表人:王之光联系人:宁博宇电话:021-20665952传真:021-22066653客服电话:4008219031网址:www.lufunds.com
6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518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法定代表人: 穆飞虎联系人:穆飞虎电话:010-5898 2465传真:010-6267 6582客服电话:010-6267 5369网址:www.xincai.com
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法定代表人:肖雯联系人:邱湘湘电话:020-89629099传真:020-89629011客服电话:020-89629066网址:www.yingmi.cn
8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法定代表人:顾敏客服电话:4009998877网址:www.webank.com
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联系人: 冯鹏鹏电话:025-66996699传真:025-66996699客服电话:95177网址:www.snjijin.com
1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法定代表人:简梦雯联系人:朱迪电话:021-50712782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799-1888网址:www.520fund.com.cn
11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20层法定代表人:李楠联系人:侯芳芳电话:010-61840688传真:010-84997571客服电话:4001599288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1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法定代表人: 王翔联系人: 张巍婧电话: 021-65370077-255传真:021-55085991客服电话:400-820-5369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法定代表人: 李骏电话: 95118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 95118网址: kenterui.jd.com
14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法定代表人:温丽燕联系人:胡静华电话:0371-85518396传真:0371-85518397客服电话:4000-555-671网址: http://www.hgccpb.com/
15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
滨海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刘明军联系人:谭广锋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传真:/客服电话:95017网址:www.tenganxinxi.com
16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法定代表人:盛超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机构联系人:陈嘉义电话:010-59403028传真:010-59403027客服电话:95055-4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注: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4008898899
联系人:古和鹏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高鹤、邓雯
联系人:高鹤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