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05月23日
送出日期:2025年0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品质价值混合 基金代码 024435
基金简称C 天弘品质价值混合C 基金代码C 024436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暂无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贾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暂无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3月0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精选股票,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天弘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天弘品质价值混合C无历史数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天弘品质价值混合C无历史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 -
申购费 - -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30天≤N 0.00%
注:天弘品质价值混合C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本基金根据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持有期间年化收 基金管理人和
益率,在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确定该笔基金份额对应的管理费。当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则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年化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按1.2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销售机构
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 管理费率(年费率)
R>Rb+6%,R>0; 1.50%/年
R≤Rb-3% ; 0.60%/年
其他情形 ; 1.20%/年
注:①R为该笔基金份额的年化收益率,Rb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年化收益率。 ②特别的,当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R>Rb+6%且R>0的情形下,若拟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Rb+6%,或小于等于0时,仍按1.20%年费率收取该笔基金份额的管理费,以使得该笔基金份额在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年化收益率仍满足本基金收取超额管理费的标准。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6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方收取方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
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
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
认购/申购/转入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
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
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
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3)本基金采用
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
2、其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资产支持证
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
港股投资风险、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操作
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天弘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