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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5-29 07:01:34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5月29日起调整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业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由“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修改为“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业务的相关内容的修订

  将“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修改为“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如开通互相转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修订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业务相关内容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附件一:《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

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

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

分释义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0、《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

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

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第三部

分基金

的基本

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

转换。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

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如开通互相转

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

分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十一、基金转换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

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

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的转换

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

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第七部

分基金

合同当

事人及

权利义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邱军

……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第十四

部分基

金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 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附件二:《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

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

金托管

协议当

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

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

号楼嘉昱大厦15-20层

法定代表人:邱军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字[1998]2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

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

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

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

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

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

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

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汇

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

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

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

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

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字[1998]2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

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

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

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

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

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

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

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

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

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

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

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

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

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八、基

金资产

净值计

算和会

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

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 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

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

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

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

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大; 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

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

他当事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