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及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29
日发布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泓
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2025年5月7日获得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基金
管理人于2025年5月8日发布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5年5月14日,自2025年5月15日起,本基金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3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6月10日在规定网站
上刊登了《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在规
定报刊上登载了《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
日期。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6月10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
余财产共计人民币67,665.82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5年6月1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
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
888)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