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事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2025年6月13日
(含)进入清算程序,并于2025年6月13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本基金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