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永
赢卓越臻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永赢卓越臻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
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
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
为 2025 年 6 月 14 日。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永赢卓越臻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永赢卓越臻选股票发起 A 永赢卓越臻选股票发起 C
基金代码 015617 0156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6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
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
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
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25 年 6 月 14
日。截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日终, 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
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 2025 年 6 月 14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亦不再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
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
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5、清算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6、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8、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
期限。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后续清算报告等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maxwealthfund.com
客服电话: 400-805-88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
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