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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5-06-16 07:01:24

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5〕1142号文予以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华泰

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

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

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

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以下合称“投资人”)。

6、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

机构(以下或称“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销售

机构即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次募

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章节。

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人公开发售。除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

基金份额。

7、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若

本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总规模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提前结束募集,本

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公司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

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公司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

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

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末日之前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总额)/末日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

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

认金额请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首先开立基金账户。

9、认购限额: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首次认购的最

低金额为单笔1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认购的

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

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和

业务规则以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10、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

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撤销。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

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提供电子对账单,需要订阅或取消

的客户可与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联系。

11、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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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12、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工作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咨询基金认购事宜。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可

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及本公告。

15、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同时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

(www.ehuataifund.com)上的《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本公告。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

延长或缩短本基金募集期,并及时公告。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

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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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

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

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

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

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

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投资的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或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信

用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

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

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法

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

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

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

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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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

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还可能存在策略失

效,无法战胜指数收益的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1)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ST、

*ST证券除外。

(2)选样方法

选取样本空间内所有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总市值/除数×1000

其中,总市值=∑(证券价格×发行股本数)。除数在样本除息等情况时予以

修正,具体参见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www.csindex.com.cn/。

若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

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

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

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面临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

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

章节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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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

风险,还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

凭证发行及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

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会面临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

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以及作业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会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

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保证金风险、

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

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企业资产支持证

券类品种。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可能具有低流动性、高

收益性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

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

险、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法律法规修改的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有关章节内容。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

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

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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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除外)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

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

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

通过基本面及定量分析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6、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

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

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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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存款)、货币市场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

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7、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8、基金代码及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A类:024584;C类:024585

基金简称: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发起

9、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发起资金认购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

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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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

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11、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

销售机构”章节。

12、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期间面向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咨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

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在募集期间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结

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募集期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

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

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3、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及金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无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限制,但发起资金提供方

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

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

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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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

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认购价格: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即1.00元/

份。

(2)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基

金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基金投资

人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0.6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3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

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

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

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

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也可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享受认购

费率(含固定认购费)零折优惠。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

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

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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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计算公式为: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固定

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且

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

息50.00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00)/1.00=99,059.90份

若该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投资100,000元本金,

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00元,可得到99,059.90份A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100,000元,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00%。假定该笔

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00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0%)=100,000.00元

认购费用=100,000-100,000.00=0.00元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若该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A类基金

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份额,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00元,可得到100,050.00份A类基金份

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总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三: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

被全额确认,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

生利息50.00元,可得到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面向个人投资

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

2、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3、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

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

不得撤销。

5、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

笔1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基金认

购业务的,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

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

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和业务规则以

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基金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单

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

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

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

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基

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除外)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

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

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如果个人投资者首次认购金额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可以选

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

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可赴直销网点或寄送、传真并提供下

列资料:

1)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同名的银行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要正反面签字,反面

签名栏需有本人签字);

5)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及《交易业务申请表》;

6)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如需开通);

7)《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8)如非本人亲自办理,则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和

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9)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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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

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并确保交易日下午17:00之前到账:

户名: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6872269177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582

或者:

户名: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475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世纪金融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16484

或者:

户名: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469049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0107

或者:

户名: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5932538410207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8290003020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华泰保兴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姓名;

②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

在用途栏内注明“用于认购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发起”;

③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投资者应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

汇款单据传真至华泰保兴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60756969/(021)

60756966。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微信交易平台开户和认购本基金的相关程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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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华泰保兴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快捷付业务协议》为准。

(二)其他各销售机构

其他各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

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

2、一般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赴直销网点或

寄送、传真并提供下列资料:

1)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加盖机构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请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加盖机构公章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

件(均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4)加盖机构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5)加盖机构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7)加盖机构公章的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加盖机构公章的基金业务印鉴卡一式两份(一份机构留存,一份本直销

中心留存);

9)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

(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需清楚显示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并加盖机

构公章;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指

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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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及《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11)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如需开通);

12)《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金融机构免填);

13)《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金融机构免填);

14)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附表),如为产品开户才需提供;

15)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

银行的存款账户。

其他年金账户、信托账户等特殊机构开户所需材料,具体请见《华泰保兴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规则》。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

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并确保资金于交易日下午17:00之前已经划出:

户名: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6872269177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582

或者:

户名: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475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世纪金融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16484

或者:

户名: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469049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0107

或者:

户名: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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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755932538410207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8290003020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华泰保兴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

在用途栏注明“用于认购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发起”;

③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投资者应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

汇款单据传真至华泰保兴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60756969/(021)

60756966。

(二)其他各销售机构

其他各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

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

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

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投资人的认购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

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

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

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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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的验资与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届满后,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数据,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的

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本基金

存款账户。由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本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

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

资并出具报告。

2、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

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

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

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

事宜予以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律

师费、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38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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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00126

法定代表人:杨平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0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21)80299000

传真:(021)6075696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明

电话:(010)66105799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具体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

台、微信交易平台。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38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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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00126

法定代表人:杨平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6日

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21)80299058

传真:(021)60756969/(021)60756966

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021)80210198

网上直销平台(网址):www.ehuataifund.com

微信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htbxjj99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平台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杨洋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https://interbank.nbcb.com.cn

(2)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通GTrade平台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君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jjt.com.cn

(3)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韩雨钦

客服电话:400-820-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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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4)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张文祥

客服电话:400-055-5728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5)名称: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联系人:孙小梦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6)名称: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4至43层101内3层09A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3层309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海洋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7)名称: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6、128号7层(名义楼层,

实际楼层6层)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联系人:郑经枢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weonefun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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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2幢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9)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有财平台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景辉街33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杨超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址:fund.sinosig.com

(10)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1号楼1203-1204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吴少文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11)名称: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法定代表人:姚杨

联系人:潘梦茹

客服电话:021-20538880

公司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2)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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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E座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3)名称: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联系人:周旋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www.puyifund.com

(14)名称: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02F、03A—03C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2层01D、02A—02F、03A—03C

法定代表人:汤蕾

联系人:蒋凯帆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puzefund.com

(15)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联系人:黄欣文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6)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2楼

法定代表人: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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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诗玙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17)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18)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程凤权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lupro.lufunds.com

(19)名称: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

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1111弄1号中企国际金融中心A楼10层02、

03、04、05、06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联系人:张宇明

客服电话:400-168-1235

公司网址:https://www.luxxfund.com

(20)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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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袁鑫

客服电话:9502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1)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姜思榕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22)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

(23)名称: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506室-2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506室-2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姜帅伯

客服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n

(24)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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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甘灵文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5)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邢锦超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26)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张静怡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27)名称: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联系人:崔丹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28)名称: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

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55号海汇港项目19号楼

9层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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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宋婷帅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29)名称: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电梯楼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侯芳芳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danjuanfunds.com

(30)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曾帅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31)名称: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周欣

联系人:王光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32)名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京东总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联系人: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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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33)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费超超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fund.10jqka.com.cn

(34)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黎华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35)名称: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5层17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腾路贵文投资大楼4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

联系人:李辰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公司网址:www.gwcaifu.com

(36)名称: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盛超

联系人:陈嘉义

客服电话:95055-4

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jijin.com

(37)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陈慧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38)名称: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8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柳娜

联系人:张婷婷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fund.sina.com.cn

(39)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黄英珂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40)名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舒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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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客服电话:025-66046166转85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42)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联系人:梁美娜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43)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

(部位:自编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19-20层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郭杏燕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44)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客服电话: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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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sd.citics.com

(45)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46)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紫薇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47)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4601-L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

及第4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李宇乐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48)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客服电话:9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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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cmschina.com

(49)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联系人:奚博宇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50)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晟

联系人:孟庆晖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1)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成捷

客服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52)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客服电话: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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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53)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客服电话:95584、4008888818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54)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联系人:彭洁联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sdicsc.com.cn

(55)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钟伟镇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ht.com

(56)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王谷雨

客服电话: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57)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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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刘钰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38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9层

邮政编码:200126

法定代表人:杨平

联系人:陈集杰

电话:(021)80299000

传真:(021)60756960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8-20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安冬、丁媛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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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联系人:汪芳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冯适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