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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6-17 07:01:11

东吴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6月16日

送出日期:2025年6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吴中短债债券发起 基金代码 024488

下属基金简称 东吴中短债债券发起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488

下属基金简称 东吴中短债债券发起B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489

下属基金简称 东吴中短债债券发起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490

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6月1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邵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10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东吴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而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主要投资中短期债券资产,力求

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或行权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二)债券投资策略 (三)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东吴中短债债券发起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40%

1,000,000≤M<5,000,000 0.3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东吴中短债债券发起B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东吴中短债债券发起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8%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东吴中短债债券发起B 0.01% 销售机构

东吴中短债债券发起C 0.25%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费用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第三方收取方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基金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

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

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各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

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

选投资标的的特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

控制特定风险。

(2)投资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

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国债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具体为: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是国债期货投资中最主要的

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国债期货合约价格和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国债期货

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

的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

损失的风险。

此外,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其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也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

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

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4)本基金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

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

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

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

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

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

大。

(5)发起式基金的特有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

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

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

法存续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s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21-05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