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中信保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6-18 07:01:11

中信保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6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基金主代码 02366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06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信保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5]23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7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71,414,726.0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90,817.1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671,414,726.09

利息结转的份额 90,817.13

合计 671,505,543.22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70,021.6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0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若某笔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后,本基金尚未开放办理赎回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需在开放办理赎回业务之后方可提出赎回申请。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