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
基金主代码 0236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5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5年6月23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6月2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6月2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6月2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6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A 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613 02361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
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自2025年6月23日(含)起,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任一类别基金份额的最
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
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
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任一类别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
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
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
单笔最低金额。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
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
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12%
100万元≤ M 0.06%
M≥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 M 0.60%
M≥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
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
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
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
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A类份额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C类份额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注:1、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
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转
换业务的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
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与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前
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2定投业务安排
(1)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
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
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
更事项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的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
申购同样适用。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
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50190017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
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
各销售机构。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