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业中债1-3年
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
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6月23日起,对旗下兴业中债1-
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
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
条款。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D类基金份额类别
1、自2025年6月23日起,本基金在原有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于当日起开通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转换业务。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C类、D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
和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
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收取标准。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C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
码为:002659,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7495 ,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24607。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
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2、D类基金份额费用情况
(1)申购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M<50万元
50万元≤M<100万元
100万元≤M<500万元
M≥500万元
申购费率
0.60%
0.50%
0.25%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赎回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N
N<7天
N≥7天
赎回费率
1.5%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申请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归
入基金财产。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4、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
机构的销售网点。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
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为修订与增加D类基金份额以及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相关
条款,并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并存A类、C类和D类三类基金份额后,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
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在收
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
分配方案。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选择红利
再投资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自动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
额。
6、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开通与本公司旗下除FOF型基金外的其他开放式
基金(由同一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之
间的转换业务,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交易限额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转换业务办理规则同本基金A类、C类
基金份额。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相关公告。
7、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www.cib-fund.com.cn)查阅本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
后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 前言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第五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第十三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第十四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五部分 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七部分 基
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部分 基
金合同的变更、终
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修订前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
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52、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
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
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七、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
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基金份
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
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10%,按前一日C类基
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
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临时报告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之零点五;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
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
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修订后
52、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
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
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
总数
55、D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七、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
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A、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C、D三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1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
D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由于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临时报告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百分之零点五;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
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附件2《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
后对照表》
章节
八、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会计核算
九、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费用
修订前
本托管协议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
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
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
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10%,按前一日C类基
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修订后
(二)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
定,具体规定如下: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
D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由于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1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