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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5-06-23 07:01:18

方正富邦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重要提示

1、方正富邦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25年6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188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ETF联接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8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和其他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投资人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bankcomm.com),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

13、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5、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销售机构的公告。

1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或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7、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方正富邦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可少量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价格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效应放大风险、担保能力及限制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投资。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19、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方正富邦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ETF联接,基金代码:A类:024602;C类:024603)

(二)基金的类别

ETF联接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三)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本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在代销机构认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及相关代销机构名单请关注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八)基金募集时间安排、募集规模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8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基金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二)基金认购费用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1.00%,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A类基金份额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认购费由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投资人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登记机构根据单次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净认购金额和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10,000元,认购费率为1.00%,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10元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10.00)/1.00=9,910.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0%,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10.99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

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100,000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10元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

(四)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业务。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人分配基金账号,个人投资者应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通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必须为储蓄卡或存折,不得使用信用卡,下同);

(4)《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6)《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7)其他直销柜台所需材料。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划款凭证或复印件;

(4)其他直销柜台所需材料。

4、缴款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对应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50163360009668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5027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柜台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交易结束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或划款凭证未传真至本公司,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2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查询。

(二)个人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本基金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办理基金的开户及认购。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人分配基金账号,机构投资者应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或《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

(2)《预留印鉴卡》;

(3)《机构授权委托书》;

(4)《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5)《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6)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或金融机构为其管理的产品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需填写《专业投资者信息表》;其他投资者需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7)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8)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的,还需提供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受益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1)银行信息材料复印件;

(12)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证明材料;

(14)具备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其管理的产品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还需提供产品批复、备案、登记或成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15)其他直销柜台所需材料。

3、认购

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划款凭证或划款指令;

(3)其他直销柜台所需材料。

4、缴款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对应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50163360009668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5027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柜台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1)认购申请当日交易结束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或划款凭证未传真至本公司,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2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查询。

(二)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本基金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如果基金合同生效,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事项

(一)基金认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11)1101内02-1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02-11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岩

电话:010-57303969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向祖荣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电话:95559

联系人:方圆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11)1101内0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岩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02-11房间

邮编:100101

电话:010-57303850、010-57303803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赵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1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e-futures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www.bhzq.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sdicsc.com.cn

(15)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客服电话:0510-82832912

网址:www.glsc.com.cn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ijijin.com.cn

(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1)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2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010-85697400

网址:www.homeway.com.cn

(27)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4层

法定代表人:王树科

客服电话:952303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28)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3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money.com

(3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33)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3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3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36)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4至43层101内3层09A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37)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客服电话:010-57672000

网址:www.jzsec.com

(3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3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服电话:010-83275199

网址:www.xinlande.com.cn

(4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4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24层2405、2406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puzefund.com

(4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cjsc.com

(4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010-89187658

网址:kenterui.jd.com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