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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货币市场基金调低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06-24 07:00:49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货币市场基金调低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6月24日起,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由0.10%/年调整为0.01%/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修改一并更新法律文件中基金管理人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1、《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表述 《基金合同》修改后表述

第二部分释义 60、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0、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招募说明书》“第二部分释义”、“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对应《基金合同》正文修订内容进行修改。

2、除上述事项外,《招募说明书》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信息。

二、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符合相关法律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修改涉及内容进行更新,并披露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3、上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