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景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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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景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06 月 23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06 月 2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景信债券 基金代码 016752
基金简称 C 中信建投景信债券 C 基金代码 C 016753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0 月 18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照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5 年 06 月 19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22 年 08 月 01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
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和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主动投资的信用债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为 AA+(含)及以
上,本基金投资信用债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亦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
①本基金投资于 AA+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持仓的 50%;②本
基金投资于 AAA 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持仓的 50%。
本基金持有信用债券期间,如果其评级下降、基金规模变动、变现信用
债支付赎回款项、出现信用风险调整持仓等使得信用债投资不再符合上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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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应在 3 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本基金对信用债券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
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采用主体评级或担保人评级,不一致的以信用评级较
高的为准;其他信用债的信用评级采用债项评级,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
用评级。前述安排亦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一般是指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
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自上而
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挖掘价值被低
估的标的券种。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
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回购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
基础上,力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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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
费)
M>0 0.00%
赎回费
N<7 天 1.50%
N≥7 天 0.0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C 类 0.3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65,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1、年费金额单位:元。
2、审计费、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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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8%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
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因此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
现;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3、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北京仲
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
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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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