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年6月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年6月24日
一、重要提示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中融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71号文《关于准予中融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于2020年12月2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及《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截至2025年4月28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
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4月28日,自2025年4月2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
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
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
3、基金代码: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A代码:010367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C代码:010368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2日
6、2025年4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23,987,480.86份,
其中: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A:20,075,811.70份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C:3,911,669.16份
7、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
多种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8、投资策略:1、大类资产配置;2、债券投资策略(1)利率预期策略(2)收益
率曲线配置策略(3)骑乘策略(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
公司债券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1)行业配置(2)个股选择(3)港股通标的
股票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6、国债期货投资
策略。
9、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恒生指数收益率*5%
1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11、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4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28日
货币资金 1,273,400.10
结算备付金 824,937.03
存出保证金 4,515.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508,748.14
其中: 股票投资 2,092,501.50
债券投资 17,416,246.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000,000.00
证券清算款 2,429,959.19
资产总计 31,041,560.26
负债和净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28日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92,924.22
应付赎回款 4,571,818.5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361.05
应付托管费 5,787.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74.81
应交税费 2,245.21
其他负债 40,742.10
负债合计 6,532,952.95
实收基金 23,987,480.86
未分配利润 521,126.45
净资产合计 24,508,607.31
负债及净资产总计 31,041,560.26
四、清算事项说明
2025年4月28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5年4月2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
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5年4月29日。
1、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自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28
日)起,资产负债按实际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
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0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自清算起始
日起,本基金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
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1,273,400.10元,其中应计利息为612.98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824,937.03元,其中应计利息为335.19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4,515.80元,其中应计利息为1.56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19,508,748.14元,其中股票投资
2,092,501.50元,债券投资17,416,246.64元,已于清算期间全部变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000,000.00元,已于清算期间到期。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2,429,959.19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划
入基金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92,924.22元,其中应计利息
924.22元,已于清算期间到期并回收资金。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4,571,818.54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2,245.21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17,361.05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
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5,787.02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2,074.81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40,742.10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1,486.35元,
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应付交易费用4,065.69元,该款项于清算期结束后从托
管账户划出;应付审计费6,465.22元、应付信息披露费25,863.24元,将于完成相
应流程后支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2,769.20元,银行间账户查询费92.40元,该款
项于清算期结束后从托管账户划出。
3、净资产情况
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净资产为24,508,607.31元,基金份额总额23,987,480.86份,
其中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A份额20,075,811.70份、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C份额
3,911,669.16份;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净资产为23,259,103.72元,基金份额总额
22,708,724.25份,其中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A份额19,254,705.14份、国联景瑞一年
持有混合C份额3,454,019.11份。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期(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0日)发生额
一、清算期间收入(损失以“-”填列)
1、利息收入(注1) 6,797.22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2) -187,178.42
3、投资收益(注3) 252,021.47
清算期间收入小计 71,640.27
二、清算期间费用
1、卖出回购利息支出 672.13
2、其他费用(注4) 18,338.40
3、税金及附加 29.12
清算期间费用小计 19,039.65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52,600.62
注1:利息收入包括本基金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287.67元、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49.34元、保证金利息收入1.58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358.63元,共计6,797.22元。
注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最后运作日未变现股票、债券在本次清算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
清算期间处置持有股票、债券投资时,将原计入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
注3:投资收益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0日的清算期间的股票和债券投资收益、债
券利息收入以及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等。
注4:其他费用包括本基金清算期间计提的清算律师费15,000.00元,该款项于清算期结束后安
排支付至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账户维护费3,230.80元,银行间账户查询
费107.60元,该款项于清算期结束后从托管账户划出。
5、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及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4月28日基金净资产 24,508,607.3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2,600.62
加:清算期间因申购影响的金额 -
减:清算期间因赎回影响的金额(注) 1,302,104.21
二、清算结束日2025年5月20日基金净资产 23,259,103.72
注:清算期间确认的赎回款及赎回费为2025年4月28日投资者提交的赎回申
请。
根据《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依据基
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的部分除外)、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中“三、基金份额持有人”项下约定:“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
同等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将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至基金财产分配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如前述利息在本基金
财产分配划出日前尚未结清,则未结息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
有,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利息结清后返还
给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亦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
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