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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6-24 07:02:12

交银施罗德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6-23

送出日期:2025-6-24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交银180天持有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3582

期债券A

交银施罗德基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管理有限公司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份

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

180天,在最短持有期限内

不可赎回

基金经理魏玉敏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2-06-28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

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

投资目标

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

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开发

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

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因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可交

换公司债券换股所形成的股票,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

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融合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和严

谨的信用分析,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

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和债券组合久

期、期限结构;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信用债券的信用评

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精选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标的。本基金采用的主要策略包括:1、债券投资策略:(1)久期调整策略;

(2)债券的类属配置策略;(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4)回购策略;(5)信

用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

换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3、信用衍生

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交银施罗德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0.3%

认购费100万元≤M<500万元0.1%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M<100万元0.3%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500万元0.1%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注:1、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180天,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2、本基金管理人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认申购费率,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销售机构若有其他费率优惠请见

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部分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购买力风险、(6)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7)再投资风险、(8)经营风险、(9)上市公司经营风险、(10)债券回购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5、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而面临固定

收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

(2)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80天,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

期限届满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

而言)起的第180天起(含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对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180天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3)对宏观经济趋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基本面研究是否准确、深入,以及对企业债券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

学、准确将影响本基金的收益。基本面研究及企业债券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

预期目标;

(4)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

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6、投资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

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

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之间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

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

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7、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

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

的基金净值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8、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若投资信用衍生品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

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

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

现经营情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出现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

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

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

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

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

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10、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或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index.html)获取,请阅读本基金法律文件后再进行认/申购等交易。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

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交银施罗德基金官方网站[www.fund001.com][客服电话:400-700-5000]

●《交银施罗德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交银施罗德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