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6月25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华夏创业板中盘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7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华夏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3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华夏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6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5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