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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2025-06-25 07:14:34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2025年6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000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5年6月27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6月2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5年6月27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A/C份额转换转入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5年6月27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A/C份额转换转出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B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00072 000160 10007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自2025年6月27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自由开放期,在自由开放期

内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自2025年6月27日起(含该日)至2025

年7月3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自2025年

6月27日起(含该日)至2025年7月24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代销机

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的,投资者还需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

务规则。

(2)直销机构(包括直销网点、网上交易系统):

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的单笔最低金额为20,000元(含申购费)。

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

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

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1)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前端申购费率按

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1)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上述前端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

其他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

2)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08%

100万元≤M<500万元 0.05%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

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

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

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投资者申购B类基金份额需交纳后端申购费,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

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含) 1%

1年-3年(含) 0.6%

3年-5年(含) 0.4%

5年以上 0

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目前仅适用于本公司基金直销系统,如有变更,详见

届时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实际办理过程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限制

办理后端申购模式的情况,具体以实际网上交易页面相关说明为准。

(3)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其申请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次不

得少于0.01份。若赎回时或赎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

不足0.01份时,须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一并赎回该剩余份额。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以上(含)且在受限开放日申请赎回 1.0%

7日以上(含)且在自由开放期申请赎回 0

(2)本基金B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含)-1年以内(含) 0.1%

1年-2年(含) 0.05%

2年以上 0

(3)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以上(含) 0

本基金各类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

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自2025年6月27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

(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自2025年6月27日

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

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直销机构的转换业务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用(如有),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两类份额与富

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情况请详见2021年3月25日

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

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1月13

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

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

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2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

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或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

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

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

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

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

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

楼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吕铭泽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6.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

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

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

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

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7.其他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自由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各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每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

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2)在每个受限开放日,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

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

不超过10%(含)。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该特定比例的数值将在自由开放期前公告,现基金管理

人将本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的该特定比例确定为10%,即:在本基金的第七个运

作周期,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日将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

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

比超过10%,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

赎回额度(即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

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

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按照赎回申请占申购申请的比例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

行部分确认。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并将于受限开放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发布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的相关

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次自由开放日的有关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强

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资料。

(5)自2017年2月13日起,基金管理人针对旗下所有采取后端收费模式

的基金份额暂停通过直销系统办理申购、转换及转托管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基金

管理人于该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所有采取后端收费模式的

基金份额暂停通过直销系统办理申购、转换及转托管业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6)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

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

网址:www.fullgoal.com.cn。

(7)风险提示:若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

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

于次日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