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海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5年6月25日起,新增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513780 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港股新药 港股创新药50ETF
513970 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恒生消费 恒生消费ETF
513980 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科技港股 港股科技50ETF
520990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新红利 港股央企红利50ETF
159509 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纳指科技ETF -
159529 景顺长城标普消费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标普消费ETF -
159682 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创业50ETF -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王宁基
联系电话:0755-82022112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