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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6-27 11:22:18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6月26日

送出日期:2025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121005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基金代码121005(前端)

128005(后端)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11-15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6-29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桑俊

证券从业日期2008-09-05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连

其他

续2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通过投资主要以创新为原动力的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享企业成长

投资目标

带来的超额回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组合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95%;除

股票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及到

投资范围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股票投资方面,

本基金将采取筛选创新能力显着的优质企业股票的选股思路。80%以

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创新能力显着的优质企业。创新能力显

着的优质企业的特点是,以创新作为企业成长的原动力,通过自主研

发和消化吸收,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不容易被竞争对手仿效的核心

竞争力,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为公司创造高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

额或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率,从而提升公司价值。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战略资产配置:本基金以“自下而上”的股票精选为主。通过适度

调整类别资产具体配置比例,减少基金的系统性风险。

2、股票投资管理: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决策,以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

分析为主。本基金借鉴GEVS,以合适方法估计股票投资价值。构建(及

调整)模拟组合,进行风险管理与归因分析。

主要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管理:本基金借鉴UBSAM固定收益组合的管理方法,采

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

险。

4、权证投资策略: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

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

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5-03-31

3.85%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5.25%固定收益投资

7.89%其他资产

83.02%权益投资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4-12-31

70.00%60.00%50.00%40.00%30.00%20.00%10.00%0.00%-10.00%-20.00%-30.00%-40.0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净值增长率 33.84% -5.33% 4.62% -17.19% 49.34% 60.81% 3.84% -28.80% -14.97% -2.96%

业绩基准收益率 7.38% -9.08% 16.36% -19.78% 28.68% 21.73% -3.52% -17.37% -8.71% 13.08%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1.50%

100万元≤M<500万元1.00%

申购费(前收费)

500万元≤M<1,000万元0.30%

M≥1,000万元2000元/笔

N<365天1.80%

365天≤N<730天1.60%

申购费(后收费,若有)

730天≤N<1095天0.50%

N≥1095天0.00%

N<7天1.50%

7天≤N<365天0.50%

赎回费

365天≤N<730天0.25%

N≥730天0.00%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

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

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1)本基金前端申购模式的申购份额计算方法如下: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

购费率/(1+前端申购费率);前端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注:对于1,000

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申购,前端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后端申购模式的申购份额计算方法如下: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1)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净赎

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

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申购日

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金

额-后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对于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年的投资者,后端认购费率为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5,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为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3%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

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作为积极型的股票基金,在投资理念上以企业的创新成长为出发点,通过严格的

评估流程构造投资组合。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会由于股票投资比例较高而带来较高的系

统性风险。鉴于我国股市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仍具有波动性较大的特征,因而本基金管理

人在必要时将通过辅助性的类别资产配置,力求降低系统性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投资组合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

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