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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次分红公告

2025-07-04 07:12:51

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

配金额(单位:元)

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通润债券

003650

2017年3月13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2025年7月1日

1.0747

36,592,334.23

0.43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1、本基金于2018年9月14日转换为开放式运作,转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后,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5年7月8日

2025年7月8日

2025年7月10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5年7

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起始日为2025年7月10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18年9月14日转换为开放式运作,转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后,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7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5年7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

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7月9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

7月1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

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将以权益登记日投

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

理变更手续。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

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