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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5-07-11 07:31:3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一年定开中高等级

基金主代码 0081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3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年7月14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7月1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7月1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7月14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年度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

作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自2025年7月14日起(含该日)至2025年7月18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期,在

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具

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

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

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

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根据投资群体的不同,将收取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的投资群体分类如下:

(1)特定投资者:指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

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

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

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申购费率按其申购金额递减,具

体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06%

100万元≤M<500万元 0.04%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非特定投资者:指除特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

非特定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其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

100万元≤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

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

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30天 1.5%

Y≥30天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

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

费率。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

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

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

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货币基金份额的未支付收益(如有,具体参见公司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规则);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基金资产中

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

中列支。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特定投资者)持有鑫元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10,000份,假设

转出鑫元货币市场基金A类(没有未支付收益),转换为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换日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净值为1.0100元,申购补差

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的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

转出金额=10,000×1.0000=10000元

补差费=[10,000/(1+0.3%)]×0.4%=29.91元

转入金额=10000-29.91=9970.09元

转入份额=9970.09/1.0100=9871.38份

5、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和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

转换业务,享受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只收取赎回费。基金原转换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享

有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我司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

见相关公告。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除

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注:同一只基金不同类型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

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

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

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

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投

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转换出的基金份额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

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7.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

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

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3层

直销电话:021-20892066

直销传真:021-20892080

客服电话:400-606-6188

官方网址:www.xyamc.com

6.1.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ynty.psbc.com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服电话:97755

网址:www.hxb.com.cn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

安金融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5)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002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1002

法定代表人:金婷婷

客服电话:025-66001155

网址:www.yngw518.com

(6)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服电话:021-53398968

网址:www.luxxfund.com

(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服电话:8601338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010-86325713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0755-33227912

网址:www.zlfund.cn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021-54509977

网址:www.1234567.com.cn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00号10楼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021-20435200

网址:www.ehowbuy.com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69号蚂蚁A空间9号楼小邮局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0571-26888888

网址:www.antfin.com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021-20691869

网址:www.erichfund.com.cn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ijijin.com.cn

(1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9)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8032

网址:www.5irich.com

(2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025-66996699

网址:www.snjijin.com

(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010-56251471

网址:www.hcfunds.com

(22)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1层11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服电话:021-20700800

网址:www.520fund.com.cn

(2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2幢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liantai.com

(25)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凤凰园11号楼4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hotjijin.com

(26)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010-88499161

网址:www.taixincf.com

(2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021-633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2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1号楼1203-1204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021-33768132

网址:www.zzwealth.cn

(3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9号院11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服电话:010-6506022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3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7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服电话:021-68889206

网址:www.pytz.cn

(3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4000-211-768

网址:www.qieman.com

(34)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46号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服电话:021-60608999

网址:www.ajwm.com.cn

(3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36)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010-61840600

网址:www.danjuanapp.com

(3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3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9-20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40)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服电话:021-68595755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4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鑫元一年定

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2、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投资者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