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2511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更新的《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5年7月14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7月14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1,000,00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元) 1,0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注:1、自2025年7月14日起,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小于等于一百万元,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大于上述限额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调整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
2、在暂停办理上述业务期间,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3、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如调整或取消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