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东方
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
召开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上海东
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
书》(深证上〔2025〕648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东方红睿轩三年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东方红睿轩定开
基金代码:169103
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三年定期开放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期:2025年7月18日
终止场内申购赎回日:2025年7月18日
二、基金终止上市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东方
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6月19日获得表决通过。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将于2025年7月18日终止上市,并
终止场内申购、场内赎回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终止上市后,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
退出登记等业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睿轩三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约定,自2025年7月18日起,《东方红睿
轩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睿轩三
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
金正式变更为东方红睿轩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自2025年7月18日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办理场内
申购、场内赎回业务以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转型成为东方红睿轩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的场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后续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根据基金管
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对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
此过程即为“确权”。投资者未主动办理确权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根
据届时发布的公告进行批量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
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转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
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基金份额在转型后不受锁定持有期的限制,但仍
需根据转型后《东方红睿轩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办理。
4、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查询相关信
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