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
基金主代码 0247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7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嘉实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A 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4705 024706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5〕1187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7月1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27
份额类别 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
ETF发起联接A
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
ETF发起联接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0,172,345.03 362,451.91 10,534,796.9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339.64 19.80 2,359.44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172,345.03 362,451.91 10,534,796.94
利息结转的份额 2,339.64 19.80 2,359.44
合计 10,174,684.67 362,471.71 10,537,156.38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10,002,333.56 1,000.23 10,003,333.7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8.3061% 0.2759% 94.933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日期2025年7月8日,适用费率1,000元/笔。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 200.00 2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552% 0.001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7月15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
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
金 10,003,333.79 94.9339% 10,003,333.79 94.9339% 3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3,333.79 94.9339% 10,003,333.79 94.9339% 3年
注: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持有份额总数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A,基金代码:024705;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C,基金代码:024706)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少于10,000,000.00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卖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