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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资管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7-16 07:01:18

招商资管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7月9日

送出日期:2025年7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资管中债1-5年政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4339

策性金融债指数

招商资管中债1-5年政下属基金交易代

024339下属基金简称

策性金融债指数A码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郑少亮

证券从业日期2016年11月27日

其他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商资管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

金的投资”。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力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偏

投资目标

离度以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

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

投资范围

信用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

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

的变更。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

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

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

的有效跟踪。

主要投资策略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

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2、指数成份债券投资策略;3、非成份债券投资策略。

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业绩比较基准

×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

风险收益特征

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不适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

较图

暂不适用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招商资管中证A500指数增强发起A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M

300万元≤M

M≥500万元每笔1,000元特定投资者群体认购费

M

100万元≤M

300万元≤M

M≥500万元每笔1,000元其他投资者

M

100万元≤M

300万元≤M

M≥500万元每笔1,000元特定投资者群体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万元≤M

300万元≤M

M≥500万元每笔1,000元其他投资者

N

赎回费

N≥7天0-

注:投资人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投资人重复申购,须

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认购费用、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

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

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元)收取方

管理费0.15%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公

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

费用、银行汇划费用;相关账户的开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户及维护费用;因参与融资及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

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按年收取的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

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运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

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等,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1、投资政策性金融债的风险;2、指数化投资的风险;3、委托

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的外包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招商资管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

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

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选

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amc.cmschina.com/][客服电话:95565]

●《招商资管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资管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资管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