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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5-07-17 07:01:2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7月17日起,取消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交通银行的申购费率优惠,恢复至基金原费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如下表所示: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费率优惠

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 003972 否

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美元现汇 003973 否

  二、调整方案

  取消后,本基金在交通银行的申购费率恢复至原费率。本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 具体投资者范围、办理平台及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