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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2025-07-18 07:01:5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协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确认,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7月18日起增加上述券商为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申购、赎回代码:“510270”,基金简称:“国企ETF”,基金

扩位简称:“国企ETF”)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者可以通过申赎代理券商办理“国

企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新增申赎代理券商

代销机构 网站 客服电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itics.com 9554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sd.citics.com 95548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www.gzs.com.cn 95548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上述证券公司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咨询相应

券商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

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

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

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

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