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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转入、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5-07-21 07:04:13

联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转入、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7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联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联博智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208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4月0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联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联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7月2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7月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联博智选混合A

联博智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842

02084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转入、转换转出

注: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1-1300)查询其转换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25年7月29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若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转入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位数的规定。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登记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登记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6)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7)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特殊基金依照其对应规则调整)。

(8)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达到该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构成巨额赎回的比例的,构成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

(9)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位数的规定。

3.2.2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作为登记机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通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3.2.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名称: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16楼1606室

法定代表人:罗登攀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网点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16楼1606室

联系人:吴昱

电话:021-80276568

公司网站:www.alliancebernstein.com.cn

基金管理人暂未开通网上交易,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或至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购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交易仅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5)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83

网址:www.sc.com/cn/

(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ht.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com

(1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1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本公司网站(www.alliancebernstein.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告的《联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300)咨询相关事宜。

(2)有关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本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